礦泉水國家標準10月執行 首次嚴限溴酸鹽致癌物
《南方日報》
200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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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37/8993181.html
專家指導:廣東省瓶裝飲用水行業協會會長 羅坦
國家標準化委員會近日發布《飲用天然礦泉水》和《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兩個國家標準,其中對溴酸鹽含量作出規定,最高不得超過0.01mg/L,與世界衛生組織的限定值一致。同時增加了糞鏈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和產氣莢膜梭菌3項微生物指標。
嚴格限定溴酸鹽等致癌物
日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了《飲用天然礦泉水》和《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兩個國家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GB8537-2008)實施時間為2009年10月1日,《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GB/T8538-2008)實施時間為2009年4月1日。該標準最大的亮點在于增加了溴酸鹽及三項致病菌指標,同時刪除了菌落總數。
據了解,舊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已經10多年沒有修改,其中并沒有溴酸鹽含量這一塊內容。舊標準是1987年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組織地質礦產部、衛生部和輕工部等三部制定和發布實施的,曾于1995年進行過一次修訂,此后一直沿用至今。
溴酸鹽在國際上被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它是礦泉水或山泉水等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產物。在國際上,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環保局所規定的飲水中,溴酸鹽最高允許濃度在0.01mg/L以內。我國礦泉水新標準中該項指標已與國際一致。
廣東省瓶裝飲用水行業協會會長羅坦表示,新標準雖刪除了菌落總數,但更強調了致病菌,增加了糞鏈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和產氣莢膜梭菌3項微生物指標,實際上對礦泉水的生產質量管理和檢驗要求更嚴格。檢測費將會有所增加。
或大幅提升生產門檻
根據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數據顯示,2005年--2008年,菌落總數超標是導致飲用水產品抽檢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而正因為菌落總數限定嚴格,致使眾礦泉水企業為控制菌落總數而加大臭氧投放量,也增大了致癌物溴酸鹽產生的幾率。
記者從多家水企獲悉,如要在10月1日前達到新標要求,必須先進行設備的改造,根據企業規模,少則數十萬,多則上百萬。因此,業內人士分析,新標準不僅是新增溴酸鹽和三個致病指標那么簡單,不少企業認為新國標的實施極有可能導致行業大洗牌。同時不排除有水企為降低成本而轉型生產純凈水。
據悉,現在大多數礦泉水企業都為溴酸鹽而頭痛。一方面設備的改良最少也要幾十萬,多則幾百萬,主要看企業規模的大小。同時,企業的工藝、設備、技術、檢測儀器都要調整改造,包括標簽的修改等。目前還沒有一個很成熟的、大家公認的方法來解決。
據了解,由于溴酸鹽是臭氧殺菌的副產物,臭氧是公認最有效的消毒方法,用什么技術來取代臭氧殺菌成為難題。據業內人士透露,新的可行的消毒方法還在“實驗階段”。
小資料:溴酸鹽限值為什么是0.01mg/L
對于礦泉水中溴酸鹽限值,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未作規定,其他國家有的有規定,有的沒有規定,有規定的也不盡一致,如歐盟規定為0.003mg/L,美國規定為0.01mg/L。由于早期我國很少使用臭氧對水進行消毒,因此,我國《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未制定溴酸鹽限量要求。但近年來,礦泉水企業普遍采用臭氧殺菌工藝,致使溴酸鹽現象凸顯出來。2006年,國家標準委下達了《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修訂計劃,并對礦泉水中溴酸鹽問題進行了多次研究,參照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對溴酸鹽限值的規定,將國家標準中溴酸鹽限值初定為0.0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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