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戶用瘦肉精成行業潛規則,利潤率高達275%
《南方農村報》
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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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http://qzone.qq.com/blog/622006406-1237950482
瘦肉精事件引發的質疑和尷尬越來越多。
2月18日,湖南數縣供廣州的生豬被查出問題,廣州對當地發出封殺令,并稱本地豬暫安全。
一個月后,廣州市檢察院發布,增城、花都等地的6名養殖戶使用瘦肉精被抓捕。
媒體并未放大此消息。但天河牲畜交易市場的一位批發商在接受南方農村報記者采訪時冷笑:“廣東養豬場也查出使用瘦肉精的現象,廣州為何不封殺本地生豬?”
集體沉默 行業內統一口徑
檢察院的一紙公告,使得瘦肉精事件逐漸明朗,外省養殖戶在用,本省養殖戶也在用。但使用者的數量到底有多少,似乎沒人能說得清。
農業部近期調查顯示,“在飼料里面沒有發現瘦肉精,這主要是小部分散養戶違法行為造成,而且是局部的”。于是不少市民和專家呼吁,一定要管好散養戶。
曾在粵西地區做過飼料業務的劉經理對本報記者宣稱:“其實使用瘦肉精是行業內比較普遍的做法,散養戶在用,規模豬場也在用。”
廣東省農業廳發布的《關于廣州市發生疑似瘦肉精中毒事件調查情況報告》(粵農辦【2009】33號)內容顯示:“經初步調查,天河區可疑生豬制品來源于天河生豬批發市場7號、21號及36號檔口。其中7號檔72頭生豬來源于廣東高要市,21號檔68頭生豬來源于增城中新公司……”
難道又是一個“潛規則”?
劉經理不置可否,“不敢說所有人都在用,但使用范圍肯定相當廣,包括一些大型養豬企業。”他甚至透露,一些大型養豬企業的瘦肉精很可能由廣東某高校教授直接供應。
他對記者追根究底的疑問表示:“既然說是潛規則,自然是很難拿到證據的。你去問任何一家豬場,他會說自己使用這個東西嗎?哪個權威人士敢下這個結論?這不是自找麻煩與整個行業為敵?”
數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廣東豬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稱:“絕大部分豬販都賣過瘦肉精生豬!只是有些人倒霉被查出來而已。”
為何整個行業集體保持沉默?一位業內人士笑稱,“如果涉及到所有人利益,行業內太容易形成統一口徑了!”
歷史十載 地下產業已成熟
盡管沒有養殖戶敢公開承認使用瘦肉精,但據本報記者了解,養豬業內對瘦肉精早已司空見慣。在未引發大規模中毒事件以前,媒體未予以足夠聚焦,但卻無法掩蓋它已在國內養殖界存在10年以上的現實。
據一位有著20多年養豬經驗的河南出口豬場負責人介紹,瘦肉精最早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由南方的部分供港豬場為提高供港豬的售價而率先使用的。1998年春,香港發生瘦肉精中毒事件后,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于1998年5月份后開始在供港豬生產中禁用。而后,浙江某大學成功使該產品“國產化”。起初,它被當作人藥來使用,但有使用者偶然發現,用過該藥的生豬瘦肉率顯著提高,遂干脆當作飼料添加劑用。
該負責人透露,鹽酸克倫特羅一般是散養戶使用,因為它見效快;而大型豬場一般用其替代品——萊克多巴胺。后者效果不如鹽酸克倫特羅明顯,但只要嚴格停藥期,不會被查出藥殘。
兩者使用成本相當,每噸飼料大概投入50-80元。
百度百科如此介紹:“健康、營養和設備管理策略的推行都是為了盡可能提高瘦肉生長效率。但是鹽酸克倫特羅在全世界養豬業中的使用都是違法的,美國FDA批準的鹽酸萊克多巴胺在豬中使用后,美國養豬戶把使用前后比喻成‘黑夜與白天的差別’。應承認鹽酸萊克多巴胺能否在中國批準生產和使用需大量試驗驗證和相當一段時間。”
據悉,有“經驗”的養殖戶在使用鹽酸克侖特羅和萊克多巴胺時,會嚴格停藥7天以上,如此,通過牲畜的自身代謝,上市后尿檢將查不出藥物殘留。業內人士分析,近期由于豬病較為流行,很多養殖戶擔心病豬死亡,期望盡快出手,無法保證停藥期,才導致問題連連。
對于瘦肉精,業界有多種稱呼,面對新客戶,銷售者會自稱擁有“那東西”或者“肥豬寶”,而熟悉此行的人更是直接將之稱為“白粉”、“師傅”。業內人士稱,飼料廠的業務員、獸藥店、豬販子絕對是銷售鹽酸克倫特羅和萊克多巴胺主力軍。
據媒體報道,瘦肉精已經成為較為成熟的地下產業,其貿易方式,除了某些違法分子從海外走私的灰色途徑,其流通渠道還有兩條“合法”路徑。一是流向具有特定藥物生產批文的正規藥廠;二是流向一些藥品中介公司,這類公司只要具備相應的證件和授權就能購買瘦肉精原料。而地下流通的瘦肉精很可能就是從這些中介公司流出。
其流通鏈條為:國內外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中介公司—飼料業務員、獸藥店、飼料店、豬販等—養殖戶。
現實缺陷 替代品鮮有檢測
一位動物醫學界的權威專家介紹,目前對于瘦肉精的討論大都是指鹽酸克倫特羅,而事實上,瘦肉精是一個大的概念,還包括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它們同屬于β腎上腺受體激動劑,這些物質在動物體內的殘留物一旦進入人體,均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
記者在廣州市三大生豬市場調查發現,市場上卻對萊克多巴胺鮮有檢測,目前,生豬進入生豬批發市場前的抽檢以及在肉聯廠屠宰后,動檢人員主要檢測的仍是鹽酸克倫特羅。
據廣州市動物防疫監督所相關負責人介紹,一車生豬進入市場前,動檢人員首先用瘦肉精快速檢測卡檢測,陰性合格方可入場,如果檢出陽性,則要再次采樣進行酶聯免疫吸附試驗,方可準確判斷是否瘦肉精殘留,在肉聯廠檢測過程也是如此,而在整個檢測過程中且鮮有萊克多巴胺的檢測項目。
對此,該負責人解釋,萊克多巴胺雖然同屬違禁藥物,但其毒性相對于瘦肉精要小,且在豬體的代謝過程要短。“一般使用后停藥2—3天后就能代謝掉,在流通環節檢出的可能很小,此外萊克多巴胺的檢測費用目前遠高于瘦肉精,但在生豬生產環節肯定有抽檢。”
記者從一位從事瘦肉精快速檢測卡經銷的業務員證實,目前生豬違禁藥物檢測主要檢鹽酸克倫特羅,其他項目,包括萊克多巴胺鮮有檢測。“從銷售記錄來看,瘦肉精快速檢測卡與萊克多巴胺檢測卡銷售比例大概在10:1左右,動檢人員很少要求檢測萊克多巴胺。”該業務員說。
記者暗訪 交易流程像販毒
多位批發商告訴記者,近年來使用瘦肉精的現象屢禁不止,與市民的消費習慣間接相關,消費者喜歡瘦肉,愿意為之付出更高的價錢,不法者也就千方百計提高生豬的瘦肉率以牟利。
據一位屠宰商介紹,生豬多是在停用瘦肉精7到10天后再宰殺,這樣就不會被檢出。但也要看瘦肉精質量的好壞,好的停7天就夠了,差的得停10多天才保險。其實,只要停用的時間足夠,很難有人查出。
不法養殖戶使用瘦肉精主要還是為了巨額利潤。據農業部統計,如果用瘦肉精把一頭普通豬變成瘦肉型的豬,只需要10到20天的時間,成本只要8塊錢,而凈利則高達22塊錢,利潤率為275%。在利益的驅動下,養殖戶鋌而走險。
近日,記者以一位瘦肉精貨源供應者的身份在肇慶推銷瘦肉精。記者在當地接觸到一位飼料經銷商,表示“手頭上有些貨,能否幫忙銷售”,該經銷商仔細打量記者,小聲詢問,“是原粉還是分裝過的?”
記者回答:“原粉,一袋一公斤的,8000元一袋”。他搖搖頭,“風險太大了,除非你分裝好,價格合適可以考慮一下”。
“為什么?”記者問。“瘦肉精就像炸彈一樣,查出是要坐牢的,誰敢這么大批量放在自己家里啊!”他介紹,瘦肉精在終端市場,一般是由原粉經銷商用石灰粉稀釋后換上簡單的包裝,規格不一,有10克或500克一包,每包含原粉1克,然后再賣給下一級經銷商,幾經周轉才會到他這樣的基層經銷商。經銷商之間使用電話聯系,不輕易見面,“就像販毒一樣,偷偷摸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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